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管理条例
发布者:闫伯前 发布时间:2018-07-20 点击数:
1.大型精密仪器由接受专门技术培训后考核合格的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仪器管理人员。
2.仪器管理人员的职责:
⑴ 制定该仪器操作使用实施细则。
⑵ 解决技术问题,维持仪器正常运转,培训与指导上机人员。
⑶ 组织精密仪器教学、科研和生产使用任务,扩展仪器功能。
⑷ 承担对外服务性分析测试任务。
⑸ 定期检查维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
3.大型精密仪器管理人员必须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4.院内教学、科研单位使用精密仪器,经本室同意后与仪器管理人员预约登记。管理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安排,切实负责。学生使用仪器须经指导教师许可。
5.非本室人员使用设备必须接受本室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使用仪器。
6.非本室人员未经本室允许不得使用仪器。
7.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仪器使用时间。使用者应严格遵守仪器使用作规程,认真填写《实验室大型精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离开实验室时报告指导教师。
8.大型精密仪器必须定时维护,及时维修。
9.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不得随意借阅,不能携出本室。
10. 精密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校正或自校、标定,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